| 從DNA 門徒小組到家教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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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是 Administrator |
| 週五, 17 四月 2009 20: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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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DNA 門徒小組到家教會 (DNA + 家教會 與 (洛福)愛滿地差遣中心 的關係) 門徒DNA –門徒生活方式/根基 1. 作主門徒 - 藉著聖靈聽主聲音, 跟隨主耶穌 – 寫Journal與主對話的日記 2. 門徒夥伴 – 至少有一個門徒夥伴 DNA partner…. 一齊分享1. 3. 使人作主門徒 – 與門徒夥伴一起學習關心非基督徒朋友…為他們禱告 門徒家教會 1. 從兩三人開始學習門徒生活, 建立以門徒DNA生活為根基的家教會 2. 兩個以上的DNA小組每週一起聚會 – 家教會 3. 家教會以不超過7 個DNA小組為原則 (洛福)愛滿地差遣中心 1. 每月聚集眾家教會一次, 禱告/敬拜/分享/網絡/裝備… 2. 由洛福小會授權陳牧師連結/支援/裝備家教會…. 3. 中心設有part-time 幹事, 負責連絡行政事宜. 家教會與洛福的關係 1. 由洛福差遣…連結…遮蓋… 2. 家教會有”家長”, 屬洛福”衛星教會” (有如”航空母艦與飛機/小艇”的關係) 3. 家教會中的門徒以DNA門徒生活型態為最重要優先次序 4. 家教會成員可以參加教會現有團契及崇拜聚會, 但不擔任重要同工職… (不是離開教會/團契/小組, 而是被差遣進入社區作門徒/使人作主門徒, 因此為要專心作主門徒並建立家教會, 因此不在現有教會中擔任要職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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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最近更新在 週三, 13 五月 2009 19:20 |



